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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5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保证教学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开展,经学校批准,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依托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于九月底组织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的理念与方法为主线,从新工科建设的理念与目标、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的关系、新建专业的思路与方法、现有专业的升级与改造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创新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工作思路和经验借鉴。

二、培训时间

9月28日—30日。

三、培训地点

(一)集中培训:14#101学术报告厅(一)。

(二)分组培训:各小组自定。

四、培训对象

(一)各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除外)院长、教学副院长(助理)、校内学科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及承担本科专业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教务处、质评中心、科研处科级及以上人员。

五、课程安排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主讲人(召集人)

9月28日

8:30-12:00

新工科建设的理念与目标

张炜教授

14:00-17:00

新工科建设关键抓手

一一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

查建中教授

9月29日

8:30-12:00

新建专业的思路与方法

包能胜教授

14:00-17:00

现有专业的升级改造的思路与方法

9月30日

8:30-11:30

分组研讨

各组组长

六、具体要求

(一)学科专业建设培训是我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研讨活动。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于9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参培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1)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三)参培人员应认真听讲,并在《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职工培训研修班学员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及培训总结,10月9日前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四)本次培训根据参培人员实际出勤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并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工作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参培人员一览表

          2.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主讲人简介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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