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保证教学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顺利开展,经学校批准,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依托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于九月底组织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的理念与方法为主线,从新工科建设的理念与目标、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的关系、新建专业的思路与方法、现有专业的升级与改造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为创新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提供工作思路和经验借鉴。
二、培训时间
9月28日—30日。
三、培训地点
(一)集中培训:14#101学术报告厅(一)。
(二)分组培训:各小组自定。
四、培训对象
(一)各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除外)院长、教学副院长(助理)、校内学科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及承担本科专业授课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教务处、质评中心、科研处科级及以上人员。
五、课程安排
日 期 |
时 间 |
内 容 |
主讲人(召集人) |
9月28日 |
8:30-12:00 |
新工科建设的理念与目标 |
张炜教授 |
14:00-17:00 |
新工科建设关键抓手 一一专业建设与专业认证 |
查建中教授 |
9月29日 |
8:30-12:00 |
新建专业的思路与方法 |
包能胜教授 |
14:00-17:00 |
现有专业的升级改造的思路与方法 |
9月30日 |
8:30-11:30 |
分组研讨 |
各组组长 |
六、具体要求
(一)学科专业建设培训是我校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各相关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和研讨活动。
(二)各相关部门(单位)于9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参培人员名单电子版(附件1)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三)参培人员应认真听讲,并在《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职工培训研修班学员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及培训总结,10月9日前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四)本次培训根据参培人员实际出勤计算继续教育学时,并颁发结业证书。
培训工作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参培人员一览表
2.新工科理念下专业建设与课程教学专题培训主讲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