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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26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共3科,科目一为《高等教育学》,科目二为《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三为《综合》。考试方式为机考,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科目一、科目二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科目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免试科目一和科目二(附件1,2)。

(二)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

(三)考试时间。2018年10月20日、21日,根据考点机房数量与考生数量系统自动编排考场,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间为50分钟,科目三考试时间为70分钟。

(四)补考时间安排。11月17日、18日安排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参加补考或仍有科目需要补考的人员,12月底之前可在山东师范大学开设的自助考场在线预约补考,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每科目最多两次考试机会,缺考视为放弃当前科目当次考试机会。已参加两次考试但仍有不合格科目者,须重新参加岗前培训和所有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考试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

(一)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考申请。所有考生须在9月26日至10月9日期间登录“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考试申请,其中申请免试科目一、科目二的人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考试申请只有一次,未提交考试申请的考生,将无法报名考试。

2.学校审核。有关高校的管理员须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通过“系统”对本校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免考佐证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3.考试报名。考试申请通过审核后,考生方可进行考试报名。首次考试无需选择考试科目,补考报名时可选择。

4.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完成网上缴费。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10月18日至21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二)补考报名程序

补考人员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期间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于11月15日至18日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三)自助考试报名程序

12月中旬开放在线预约自助考场,考生在线预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后按时参加考试。

三、缴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缴费标准。教师资格笔试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63号)规定标准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科目三不收费。为方便考生缴费,考试费缴程序按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考试费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鲁财综〔2014〕70号)要求,通过网上银行收取,从网上报名系统上缴。

(二)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费通过网上银行上缴省级国库,一旦支付无法退费,请考生务必谨慎操作。

四、考试成绩

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各科目均合格的,可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

五、有关要求

(一)凡是准备参加10月、11月或12月份考试的教师,均须于9月26日—10月10日登录系统完成考试申请,否则无法参加下半年的所有考试。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即可,例如参加10月份考试的人员须于9月26日—10月10日完成缴费,不参加10月份考试的人员,此期间可无须缴费,待下次考试前根据系统通知要求缴费即可。

(二)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考试的考场均是具备监控条件的标准化考场,全程录像。参加考试人员要诚信考试,遵守考场纪律,考生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的,成绩无效,须重新参加培训,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处理,视情节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一至三年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暨教师资格笔试免试条件的说明

          2.全日制教育硕士界定问题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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