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辅导员工作水平,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和《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基础,以提高培训能力为重点,以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
二、培训目标
以校内培训为主体,构建分层次、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格局,通过培训从整体上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与创建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相适应的专家型辅导员队伍和高素质的党政后备干部队伍。
三、培训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学生管理科(副)科长、学生管理科干事、辅导员(共90人)。
四、培训管理
(一)培训时间
10月31日—11月10日,合计20学时。
(二)培训内容 (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1.理论政策模块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辅导员的基本素质与职能定位、党团班级组织建设理论、形势与政策教育等。
2.工作实务模块
学生舆情管理、学生沟通与交流策略、突发事件的应对与处理、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等。
3.人文科学模块
公文写作与处理、辅导员科研工作切入与实施、辅导员职业发展等。
(三)培训方式
以专题讲授为主,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主题讨论、视听教学、工作沙龙等方式为辅。
(四)培训考核
集中培训结束后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集中考核。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过程性考核占40%,包括培训期间出勤、培训笔记、培训总结及各类研讨会发言主动性等内容;终结性考核占60%,根据培训模块出题,满分60分,以开卷考试形式进行。集中考核完毕后,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按实际学时颁发结业证书。培训学时计入教职工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总数,作为职称评聘的依据。
五、培训要求
(一)参培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在考勤表上签到。集中上课时按学号入座(附件3)。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不接听电话,不无故早退。
(二)集中培训过程中,参培人员应认真听讲并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职工培训研修班学员手册》。
(三)集中培训完毕后,参培人员应在《学员手册》上认真撰写培训总结,并于11月14日由组长统一将《学员手册》交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六、组织保障
本次培训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学生工作处协办。培训学员以部门为单位组成学习小组,各部门学生管理科(副)科长为学习小组组长,负责本部门学员的日常考勤、活动组织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为培训班学员提供时间保证,以达到预期地培训目的。
七、其他
(一)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点:1号楼205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于玲
联系电话:2550774(内线50774)。
(二)培训班交流平台
QQ群:459685735;各项通知及学习资料将及时上传,请大家及时下载,妥善存档,不得外传。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首期辅导员培训研修班课程表
2.首期辅导员培训研修班参培人员名单及分组安排(共90人)
3.首期辅导员培训研修班座次表
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