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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 2017〕 60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现就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实践企业

1.为保证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遴选最多5家企业作为教师企业实践单位。在遴选时,要对企业严格审核,特别注意对实践单位性质、实践目标、实践内容、实践时间等严格把关,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2.各相关教学单位填写《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汇总表》(附件1)报学校审批。经学校审批通过的单位,才能安排教师实践活动。

二、派出实践教师

1.各教学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参加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企业实践,每家企业同时实践人员不得少于3人。

2.组织实践教师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访学)申请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教学单位将《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单位汇总表》(附件1)和《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访学)申请表》(附件2)于6月17日前送至行政楼505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qq1358118940。

2.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保证实践工作安排得当、过程规范、材料齐全。

3.要加强对参加实践教师的安全教育,确保实践期间不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4.实践教师在实践期间要严肃考勤纪律。考勤记录应采用实践单位考勤机原始考勤记录原件或复印件。确无考勤机的,应出具加印实践单位企管办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

5.考勤记录不能仅仅反映实践教师的出勤情况,要能集中体现实践单位其他人员的考勤。实践教师考勤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发放课时补贴。

联系人:张俊鹏 联系电话:50774

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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