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通知》(鲁华宇院校办字〔2019〕10 号)文件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依据各部门(单位)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学习工作先进单位5个,学习积极分子20人,名单如下:
一、学习工作先进单位:电气工程学院、图书馆、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学习积极分子:
附件:1.学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赋分标准
2.学习积极分子评选赋分标准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27日
上一条:直播通知“以学为中心的教育—课程思政理念与实践研讨会”
下一条:关于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