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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3    作者:jiaofa     来源:     点击:

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已经结束,经单位(个人)申报、院级评审小组推荐和校级评审小组评审,共评选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24个、教学工作先进个人88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8080

附件:2020—2021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 2020—2021 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