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已经结束,经单位(个人)申报、院级评审小组推荐和校级评审小组评审,共评选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24个、教学工作先进个人88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至11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8080
附件:2020—2021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