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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作者:jiaofa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更好促进教职工发展,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业务水平,规范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及管理工作,依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及认定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215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认定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按要求填写《 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附件1)。

2.审核认定。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HR系统培训项目记录、教师在线学习平台学习记录及教务处、科研处提供教科研项目等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认定。

3.整理反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认定后,整理汇总各单位最终学时认定情况,并反馈至各部门(单位),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4.认定登记。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依据认定结果,在《山东华宇工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进行登记,并归档备案。

三、具体要求

1.认定时间要求: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具体填报要求:请各教职工仔细阅读《山东华宇工学院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及认定办法》(附件2),按如下要求填报:

(1)继续教育学时类别为校内培训、校外培训、企业实践锻炼、学历晋升培训、论文、教材、专著、课题或项目,因个别项目学时有认定上限,填写时请归类填写。

(2)认定内容:认定内容为培训科目的,请填写参加的培训名称;认定内容为教科研科目的,请填写论文/教材/专著/课题名称及级别;寒假期间企业实践锻炼学时已计入2021年寒假能力提升培训总学时,无需重复申报

(3)根据文件中的计算办法填写,多余项可不填写,如文件规定“同一年度主持或参与多项课题的,以最高等级的1项为准”,故课题或项目填写时,填写最高一项即可。

(4)“认定学时”和“核定总学时”两栏由认定部门(教师发展中心)填写。

(5)为保证整齐美观,请电子版填好后打印。因继续教育认定内容较多,需两页的,请正反面打印。填写时可参照《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填写范例》(附件3)。

3.材料报送要求

(1)培训科目学时计算以HR系统数据及教师在线学习平台学习记录为准(教师在线学习平台只认定2021年3月1日后的学习记录,往年累积学时数不计入2021年学时数,每年最高计50学时),教科研科目学时计算以教务处、科研处认定为准,无须提供佐证材料。未在教务处、人事处和科研处备案的,请提前到相关部门备案,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备案信息进行认定。

(2)请各部门(单位)组织专人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的填报情况,不按照填报要求填写的,不予认定。

(3)申报202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务必于11月8日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拟申报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11月22日至24日提交《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及继续教育证书;其余人员,12月13日至15日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4)申报2021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山东华宇工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统一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完成后放入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档案袋中,申报材料档案袋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华宇院政人字〔2021〕34号)要求提交即可。

附件:1.2021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docx

          2.教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计算及认定办法.pdf

          3.2021年度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填写范例.docx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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