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要求,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专业发展,及时记录青年教师的成长过程。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的填报整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填报内容
1.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套封:印刷品,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放,需本人如实填写(手填)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编号除外)。已填写过此套封的,无须填写此项。
2.2021年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单(附件1):本人如实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
3.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2021年10月已填写过计划表的无须再次填写。10月后入职未填写的,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鲁华宇院政教字〔2021〕26 号),规范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学院(部、中心)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1月11日,各教学单位到行政楼701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按名单领取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印刷套封,建档日期统一填写2022年1月13日。
2.1月11—14日,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填写相关材料。
3.1月14日前,各教学单位按名单交回相关材料。
4.自1月17日始,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交存的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进行分装和归档。
四、工作要求
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记录青年教师的成长轨迹是我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对待,指导青年教师完成相应工作。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将作为对青年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树先、职务晋升、岗位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21年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单.docx
2.山东华宇工学院XX学院(部、中心)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doc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