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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8    作者:jiaofa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适应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总体要求,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目的

通过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系统拓展教师的专业知识,提升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实践对象

承担专业核心课、相关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的专任教师。

三、实践时间

2022年全年。

四、实践内容及要求

(一)进企业实践锻炼

实践锻炼内容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60号)执行,工作要求如下:

1.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根据个人实践能力提升需求,制定个人进企业实践锻炼工作计划,明确进企业实践锻炼目标、锻炼时间、锻炼内容等,交教学单位审核后实施。各教学单位每月3日前,将《XX单位X月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汇总表》(附件1)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实践工作计划,从学校本科专业的校外实践基地中遴选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单位,签订实践锻炼协议。

3.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教师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考核,分别于3月、9月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实践锻炼协议、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3)等实践材料,以部门为单位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按标准发放工作量补贴,不在校外实践基地实践锻炼的不予发放。

(二)进实验室训练

训练内容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进实验室实践锻炼工作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1〕43号)执行,工作要求如下:

1.1月21日、7月10日前,各单位分别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实验室训练工作计划》及汇总表(附件4)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2.7月10日、12月31日前,各单位分别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进实验室训练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五、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提高站位,增强防护意识,实践锻炼地点应符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原则上以德州四区为主。

(二)教务处负责统筹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

(三)各教学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标准》(附件6)中的专业教师、新入职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相关要求,统筹做好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工作。各单位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情况纳入单位年终考核。

(四)各教研室指导教师结合自身实践能力短板制定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五)实践锻炼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基地相关规定,按计划进行企业实践活动,并确保实践期间人身安全。

联系人:于玲、罗莹,联系电话:8080(内线)。

附件:附件1—6.zip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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