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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要求,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专业发展,及时记录青年教师的成长过程。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年教师成长档案的填报整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

二、填报内容

1.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套封:印刷品,由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发放,需本人如实填写(手填)基本信息并粘贴照片(编号除外)。已填写过此套封的,无须填写此项。

2.2022年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单(附件1):本人如实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

3.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2022年入职且未填写过此计划表和2023年新入职的教师,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鲁华宇院政教字〔2021〕26 号),规范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学院(部)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附件2)。

三、工作安排

1.3月2日,各教学单位到行政楼701教师发展中心,按名单领取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印刷套封,建档日期统一填写2023年2月20日。

2.3月2—3月8日,各教学单位通知相关教师填写相关材料。

3.3月9日前,各教学单位按名单交回相关材料。

4.自3月10日始,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员对交存的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进行分装和归档。

四、工作要求

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档案,记录青年教师的成长轨迹是我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对待,指导青年教师完成相应工作。青年教师成长档案将作为对青年教师的职称评聘、评优树先、职务晋升、岗位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件:1.2022年青年教师成长记录单

          2.山东华宇工学院XX学院(部)教师培养培训计划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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