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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9—12月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 年度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和进实验室训练的通知》(鲁华宇院政教字〔2022〕2 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9—12月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2年9—12月进企业实践锻炼的专业课教师。

二、考核程序

(一)教师填写《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附件1),对9—12月份进企业实践锻炼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二)教师实践锻炼单位从教师进企业实践内容、出勤情况、实践效果等方面,分别对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三)各二级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对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进行考核,包括核查教师实践材料,核定实践天数等内容。2月21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实践锻炼协议、教师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等实践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

(四)教师发展中心将通过抽查教师实践材料(包括实践工作计划、每月考勤表、考核资料等)的方式对院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如出现考核结果与实际不符等现象,将对相应单位通报批评,并参照《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86号)予以认定及处理。

三、其他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肃考核纪律,认真核查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材料,严禁出现任何违规现象发生。

(二)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实施、考核及学校抽查情况,将记入各学院年终考核。

(三)教师发展中心根据考核结果,按标准发放工作量补贴。不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践锻炼的给予记入继续教育学时,但不予发放工作量补贴。

附件:1.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鉴定表

          2.教师进企业实践锻炼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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