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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范围

(一)入职以来未参加岗前培训的教职工。

(二)已参加岗前培训,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教职工。

二、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科研方法等方面的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课程,必修课程六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大学教学论》《科研方法论》《现代教育技术导论》; 选修课程两门:《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慕课的理念与实践探索》。新增教学名师示范课,介绍常规教学规范、教育教学经验,展示名师风采,引领师德师风与专业素质提升,给新入职教师以启迪,增强教师使命感。由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学大纲,通过网站免费提供。

三、培训形式

采用网络学习、线下自学和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学习:参加培训人员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在线学习所有必修课程,自主选择选修课程,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线下自学:学员自学培训参考教材和教学大纲。

校本培训:由所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学习交流、以老带新、教研讨论、教案撰写、教学设计、观摩听课等。

四、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参加培训人员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6日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gspxzx.sdnu.edu.cn/)登陆“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网上注册报名。

(二)各部门按照《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附件1)要求将参加培训的教师信息填写完整,经本人确认无误后,于2017年1月3日下午下班前将报名表纸质版送交教师发展中心。

五、培训时间

网络学习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2017年3月15日,届时学员可通过系统进入学习平台选取课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2017年3月1日—30日将开放考试模拟系统进行学习和复习。

六、培训缴费

岗前培训收费仍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每人260元。由报名人员本人于2017年1月5日-1月6日到财务处收费室缴纳,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培训。因岗前培训费用上缴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费用不予退还。

七、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 初次登陆先点击“学员注册”, 所在学校选择“山东华宇工学院”。

(二)照片要求用近期标准证件照,上传的电子版必须清晰。

(三)确保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四)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一般按最高学历毕业证,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按本科毕业证。

(五)从事专业指的是现在实际从事的专业,按“现从事专业目录”(附件2)填写。从事专业一般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因我校以本科教学为主,所以先从本科里选,本科里没有的可以从研究生里选,仍没有的,可以从高职高专里选。切勿自创名目!

(六)全日制本科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免考《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报名时需在系统中提交佐证材料:全日制本科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习期间的学业登记表(成绩单中包括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博士学位人员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联系人:于玲 联系电话:2550774 50774 (内线)

华宇2016高教资格认定群: 542509761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附件2:《现从事专业目录》

附录:高校教师资格培训及申请程序

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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