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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假期间参加企业实践与技术服务教师提交实践材料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9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目前,随着2018年学生暑假期间企业实践与技术服务工作的推进,各相关教学单位已陆续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60号)要求,请参加企业实践教师准备以下材料:

一、《教师企业实践与技术服务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分别由教学单位、实践单位、实践教师三方签字,教学单位和实践单位加盖红章,具体实践时间由各教学单位和实践单位以及实践教师协商,签订时间为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之前。(附件1)

二、《教师企业实践(实践访学)考核鉴定表》原件,请填写完整(实践单位评价、院(中心)意见需加盖红章)(附件2)。

三、实践锻炼期间考勤记录原件,需加盖实践单位红章,作为实践教师暑假考勤唯一凭证。

请参加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的教师在实践结束后将以上材料交至行政办公楼505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立伟 ,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与技术服务协议书》(样本)

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实践访学)考核鉴定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7月9日

上一条:关于2018年学生暑假期间参加企业实践教师提交实践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年度德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