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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8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我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 5 月份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

2.《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鲁教师发〔2015〕 5 号)。

3.《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鲁华宇院校办字〔2017〕 14 号)。

4.《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 16 号)。

5.《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6 号)。

二、学习要求

1.学习期间,全体教职工每人撰写不少于 3000 字的学习笔记(16 开稿纸手写)。

2.各部门(单位)至少组织 2 次集中学习研讨,对学习内容认真研究学习,形成学习记录。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展现教师良好形象。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两次师德师风学习专题教育活动,教职工可选择其中一次参加。

4.各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校园网、自媒体、橱窗、黑板报等形式做好师德师风的宣传工作,突出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教育教学事迹的宣传。学习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对本单位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本部

门(单位)总结报告。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把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各种学习形式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各部门(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教职工个人学习笔记、单位集中学习记录、单位总结报告、专题讲座PPT、讲稿、照片、新闻宣传报道等,交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各部门(单位)师德师风专题理论学习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评选学习工作先进单位5个,学习积极分子20名。

附件:相关学习资料点击下载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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