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在参加培训三天之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校外短期培训备案表》及培训通知交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一号楼407室备案。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8080(内线)。
培训结束后将纸质版的通知、证书、总结,电子版校外培训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一号楼405室备案。
联系人:罗莹 联系电话:8085(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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