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原则上应在参加培训三天之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校外短期培训备案表》及培训通知交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一号楼405室备案。
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纸质版的通知、证书、总结,电子版校外培训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联系人:罗莹 联系电话:8085(内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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