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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教师发展指导专家是学校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人才的智力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教科研能力提升,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无学术失范、学术道德问题,无师德师风失范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2.热爱教学和科研工作,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教学与科研能力,了解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相关领域研究发展方向及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法规。

3.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和服务精神,愿意从事且有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咨询指导、教师培训等工作。

4.熟悉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教学活动组织能力。

5.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校内外教学专题培训主讲者,获各级教学名师等荣誉称号和在省级及以上教学比赛中获奖者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二、基本职责

1.建言献策。了解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态势,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理论,为学校教师发展相关制度与政策制定等提供咨询与指导性意见。

2.学习与提高。积极参加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培训,更新理念,提高专业素养和咨询水平。

3.培训与交流。根据学校教师发展工作要求,积极开发培训课程,承担培训任务,面向教师开展培训活动;积极参加教师专业发展相关的教学沙龙、课堂观摩、教学比赛、研讨等活动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指导与咨询。积极承担新入职教师导师工作,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提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5.资源建设。根据学校教师发展资源建设计划,牵头或参与优秀教学设计、优秀案例、优秀课件、文献资料等素材类资源,一流本科课程、示范课、精品课等课程资源,优质专家讲座等培训资源等资源建设工作,分模块建立教师发展资源库。

6.教学研究。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创新教学方法,传播优秀成果,引领带动全校教学改革。

三、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教师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申请表》(附件1),交所在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各单位负责做好专家审核和推荐工作,每单位应至少推荐2位自有专任教师和1位校外教师(含我校外聘教师),6月11日前将《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huayu.edu.cn,纸版报送至1号楼407室。

3.学校聘任。学校根据单位推荐人选,组织教师发展指导专家遴选及聘任工作,为教师发展指导专家颁发聘书。

四、聘期与待遇

(一)聘期

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由学校聘任,聘期三年,自2024年7月至2027年7月。

(二)聘期待遇

1.按照开展的培训与咨询服务等工作情况,给予相应工作量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规定。

2.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各类教师教学发展以及教科研方面的进修、培训、交流等活动,并给予经费支持。

3.优先推荐参加各项评优树先活动。

联系人:冯召风,联系电话:8080(内线)。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指导专家申请表(另行下发)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指导专家推荐汇总表(另行下发)

                                                                                                                教师发展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4年6月6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改革能力提升工作坊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公布2024年国内访问学者遴选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