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已经结束,经单位(个人)申报、院级评审小组推荐和校级评审小组评审,共评选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20个、教学工作先进个人78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19至9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师发展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所在单位。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于玲 联系电话:8080
附件:2021—2022学年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