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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本科高校省级教师示范性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9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关于组织参加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的通知(点此下载)

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普通本科

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性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提升青年教师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性培训的通知》(鲁教师函〔2016〕24 号)要求,现组织我校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入职 3年以上,在我校从事本科专业教学工作,教学业绩比较突出、具备教学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同等情况下,参加过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的教师优先推荐。

二、培训内容

以夯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提升信息技术能力和提高专业素养为重点,系统设计培训内容、优化课程结构,通过专家讲座、教学沙龙、专题讨论、微格教学、同课异构等形式,聚焦高校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聘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主持人等现场授课,保证培训实效,为高校开展校本培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教师的忠诚度、稳定度、学科类别、现有水平和学习能力推荐2名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被推荐教师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性培训审批表》(附件,点击本通知左上链接或下载专区下载),并于1 月 10 日下班前报送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发送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sdhyxy.com.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二)网上报名

参培人员经学校批准后,教师发展中心在网站公布名单,参训人员于2017年2月20日前通过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上报名系(http://www.gsbaoming.sdnu.edu.cn/)申请参加在曲阜师范大学举行的培训班。培训分文、理两期,第一期为2017年3月1日—10日;第二期为2017年3月15日—24日。具体报到及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参培教师根据本学科专业和课程提前准备以下内容:

1.准备10分钟的课堂实录视频(用于视频教学方案撰写和微格教学实践)。

2.准备与课堂实录视频配套的教案文本。

3.准备简明的说课稿。

4.准备教改课题。

五、培训费用

本次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性培训费用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承办院校负担。参培教师的往返交通费用由学校承担,培训结束返校后由教师发展中心集中报销。

六、培训要求

1.参培教师不得请假,请做好时间安排。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外学习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请示,并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与接受培训的单位办理中止学业手续。

2.培训结束后,培训证书或学习证明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培训期间撰写的心得体会、论文等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发展中心将适时组织参培教师在一定范围内举行学习成果交流活动。

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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