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 2017〕 51 号)要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 2016〕 10号) 等文件要求, 现就我校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及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内容。继续教育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扎实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工作
按照省有关要求, 2017 年度我校继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培训,采取自学与网络在线学习、在线考试的形式进行。 公需科目培训教材为《信息化能力建设与网络安全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017 年 3 月出版)。学习平台由省人社厅向社会公开招募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提供,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到当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教材,根据教材附带“继续教育卡”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学习,网站配有在线学习视频讲座,供学员免费在线学习。 学员学习结束后在线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证书上记入 30 学时的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三、灵活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工作
专业科目培训工作主要指面向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业务培训, 由学校单独或者统一,按照“专业对口,必需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专业科目培训工作要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灵活采取岗位培训、学习交流、体验模拟、实地考察、在线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务求取得实效。
继续教育学时折算方法如下:
序号 |
类型 |
项目 |
认定标准 |
学时数 |
1 |
公需类 |
人社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 |
提供继续教育卡与结业证书 |
每年30学时 |
2 |
培训类 |
由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组织的校外专业技术培训;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校内专题培训;学校统一组织的网络培训 |
1.取得培训证书有学时标注的,按实际标注学时计算;
2.取得证书有学分标注的,按1学分换算5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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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不超过60学时 |
3 |
其他类 |
以学校名义申请的专利、实用新型、横向课题等科研成果或者到企业挂职锻炼 |
1.科研处提供证书或成果认定书,每项计算10学时。 2.经学校同意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每天计算1学时。 |
每年不超过30学时 |
四、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审核、认定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每年6月份、12月份,按照学时折算方法,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学时认定书上对其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登记填写。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审核工作。审核时查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证书、鉴定证书等各种有效证明材料,审核后在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书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五、时间安排
(一)公需科目培训报名时间: 4 月 10 日- 30 日;
学习考试时间: 5 月 1 日- 30 日。
(二)其他培训类根据学校培训工作安排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
(三)学时审核认定时间
1.需要参加校外职称评审的,6月1日-10日,持公需科目结业证书及其他类别学时认定材料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并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学时,6月20日起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集中到市人社局认定;
2.参加校内职称评审的12月20日-31日,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继续教育学时认定书(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下载),发送电子版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邮箱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审核认定后放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有关要求
(一)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力求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全员参训,切实抓好制度机制的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应达到 60 学时,公需科目应达到 30 学时方可参加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
(三) 请各单位(部门)于 4 月 20日前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请各单位(部门)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查询继续教育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50774 联系人:于玲
电子邮箱:jsfzzx@sdhyxy.com
附件:2017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