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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教学单位承办2017年度教学交流活动(教学沙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1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2017年工作要点》要求,“办学要以教师为本,尊重和依靠教师,为教师的工作和成长提供支持”,要“拓宽人才培养途径,提升教师整体质量,立足我校实际,培养教师教学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按照学校“五个六”培训体系的工作安排,为保障培训形式的多样化,现对各教学单位承办教学交流会(教学沙龙)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原则

按照国家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提高、争创、优化、转型”的主要任务,根据我校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特点,坚持以育人为本,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教风建设,强化教学改革,以学生学习成效为导向,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二、组织形式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主办,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分别承办一次,由教学副院长、教学科长或邀请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做嘉宾主持。主持人必须具备较成熟的教学思想,教学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能够启发和帮助参会人员开拓教学思路。各教学单位会同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发通知,活动主体以教师为主,面向全校师生。

三、举办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举办一次,利用周一到周四下午的时间,一年一个周期,每年3月份制定计划。

四、举办地点

各教学单位自选地点,或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协调场地。场地不宜过大,人数总量控制在30人以内,地点可以是多媒体教室,也可以是教室或者会议室,各承办单位负责对场地进行简单布置并准备相关活动道具。

五、活动(沙龙)主题

活动主题可围绕:

1.综合素养——思想品德、哲学理论、法律意识、心理健康、演讲与口才、教风建设等。

2.教学能力——教学设计、教学行为、教学评价、教学反思与研究等。

3.教研能力——教研课题立项、教学研究成果申报、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建设等。

各教学单位可以根据自己学科(专业)发展建设的需要自拟主题。

六、经费支持

学校对活动主持人资助300-500元活动经费,活动开始前需由主持人制定策划方案,活动结束后需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七、其他

请每教学单位确定本年度两个活动主题,于2017年4月1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见下表)。

单位

主题

拟举办时间

拟邀请主讲人

拟举办地点

人员容量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经与教学单位协商后,公布活动的主题、时间和地点,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公布的时间顺序举办教学交流会(教学沙龙)。 其他未尽事宜请于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于玲,联系电话:50774。

山东华宇工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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