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做如下说明:
1.本次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人员范围为拟参加校外职称评审的人员(工程系列、经济系列、技工院校系列等),自愿参加。
校内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的时间为12月份,学时折算参照《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见教师发展中心网页-政策文件)。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应达到60学时,公需科目应达到30学时。(低于90学时不予认定)
公需科目30学时,凭证为网络在线考试的结业证书。
专业科目60学时,凭证为各种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的时间范围为2016年8月至2017年7月。折算方法如下(出自德州市《关于做好 2017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 2017〕 51 号)):
3.请需要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教职工,仔细阅读相关通知和文件,于6月22日中午12时前将继续教育证书、一张1寸照片及学时认定佐证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