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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校级培训讲师团培训讲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8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根据我校 “五个六”培训工作要求,培养自有培训讲师是整个教师发展工作中最重要的一环。培养过程中关注教师发展潜力,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从而影响和带动其他教师共同发展。建立培训讲师团还能针对性地对社会单位提供定制化培训,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从而提升我校的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为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面向全校教职工招募培训讲师团讲师,条件及相关待遇如下:

一、招募条件

1.我校自有教职工,专任教师所学专业属于我校实有本、专科专业学科大类。其他岗位按职责分类,无专业限制。

2.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其他学历,职称类别不限。

3.对培训工作有兴趣,有积极的上进心,能够遵从我校培训工作安排。

二、招募形式

培训讲师团成员管理采取备案制。所有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建立讲师团讲师档案,按学科专业分类分组。

三、任务安排

根据我校校内、外培训工作需要,教师发展中心负责选派讲师团讲师主讲或者辅讲各类相关培训。讲师需按要求准备培训材料并准时授课。

四、劳务报酬

1.校内授课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各类研讨会组织及劳务费支付办法》(鲁华宇院政字〔 2017〕 51 号)和《山东华宇工学院专题讲座(报告)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 2017〕 52 号)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2.校外授课按学校劳务派出合同执行。

五、相关待遇

1.讲师团讲师享有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各类活动,以及校内外各项进修和培训的优先参与权。

2.教师发展中心认定继续教育学时,讲师团讲师授课的课时按实际课时的两倍计算。

3.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时为讲师团讲师提供培训信息,使其接受最前沿的教育教学改革新思想、新方法。

4.对工作过程中有优异表现的讲师,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推荐参加山东省教师教学发展联盟组织的各类外出培训工作。

六、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讲师团的教职工到1#205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根据报名人员的数量,教师发展中心将择期公布首期入选名单。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联 系 人:于玲

电 话:50774

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工作qq群:387162024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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