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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校本培训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2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整合资源,提高我校自有教师校本培训能力,根据我校2018年教师发展工作“点、线、面、体”体系构建需要,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征集校本培训项目,同时招募2018年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讲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申报及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

3月27-29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通过《2018年校本培训项目调查问卷》的形式调查研究了教职工实际培训需求点,最终选取教职工需求较大的57个项目作为校本培训参考项目,符合讲师条件的教职工可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2018年度校本培训参考项目》(附件1),选择自己擅长的学科领域,于4月10日前将项目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度培训讲师团部分成员已提交项目,如需更改,可再次提交。

2.需提交材料

(1)项目报名备案表(电子版)一份(附件2)。

(2)项目ppt一份(满2小时的课程内容)。

(3)项目提纲一份。

(4)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2018年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讲师招募

1.2017年培训讲师团情况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依托“4122”建设工程,于2017年10月11日在教师发展工作平台的基础上,组建了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以下简称“讲师团”),同时制定了《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管理办法》(附件3),首批培训讲师团共招募讲师33名。讲师团成员在教学沙龙、专题研修班培训、专题讲座等校本培训中表现突出。

2.2018年培训讲师团招募

2018年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讲师将从校本培训项目申报人中招募。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培训项目进行逐一筛选,选取30个左右的项目作为2018年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负责该项目的教职工自然为2018年度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讲师。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3.培训讲师团讲师权利和义务

培训讲师团讲师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如享有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各类活动、校内外各项进修和培训的优先参与权;授课的继续教育学时按两倍计算;按规定享受劳务报酬;主动接受学校布置的培训任务并按时完成等,详见《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管理办法》(附件3)。

请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申报。

联系人:于玲

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2018年度校本培训参考项目

          2.项目报名备案表

          3.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发展培训讲师团管理办法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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