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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4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点击: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实践能力提升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 2017〕60号)文件要求,现就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企业

各相关教学单位要根据教师实践工作需要,在保证企业规模、性质、技术达标的前提下,遴选5家(含)以下企业供本单位教师用于寒假期间的实践活动。

二、选派教师

各相关教学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到遴选出的企业进行实践。同一家企业选派教师不少于3人。

三、学校审批

学校集中对各相关单位提报的企业及选派教师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公布。审核通过的,教学单位按要求派出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实践教师相关待遇按文件执行。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不再派出教师。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教学单位填写《2018-2019学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安排汇总表》(附件1);各选派教师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访学)申请表》(附件2)。

(二)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1月 11日下班前送至行政楼505室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sfzzx@sdhyxy.com)。

联系人:张俊鹏 联系电话:50774

附件:1.2018-2019学年寒假教师企业实践工作安排汇总表

          2.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参加专业实践(访学)申请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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