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经学校审核,现将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活动通过的19家企业及66名教师名单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具体实践工作要求如下:
1.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保证实践过程完整、材料齐全。
2.加强对实践教师的安全教育,确保实践期间不出现任何意外情况。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各相关单位对教师实践工作不定期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做好教师企业实践活动的管理与监控工作。
4.参加企业实践的教师在实践过程中,如因学校工作需要实践计划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5.教师实践期间执行所在单位考勤与管理制度,定期向本人所在教学单位汇报情况。
6.实践教师在实践结束后,应报送以下材料至教师发展中心存档:
(1)《2019年学生暑假期间教师企业实践协议》原件(格式和内容由各学院自定,明确实践教师人数、实践时间、实践岗位等信息,二级学院及实践单位双方签字并加盖红公章)。
(2)《教师企业实践(实践访学)考核鉴定表》原件(在教师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实践单位评价及院(中心)意见请填写完整)。
(3)《实践锻炼期间考勤记录》原件(需加盖实践单位公章)。考勤记录应为考勤机导出数据,且考勤记录需包含实践单位其他人员,考勤不符合规范者不予发放课时补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