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40 号),现选派我校教师参加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入职不满5年、40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
二、培训内容
旨在帮助青年教师树立现代教育思想,总结教学经验,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和教学科研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训分为理论讲座、研讨交流、总结反思等部分,主要包括教学理念、教学技能、教育技术、师德师风、教学示范等课程模块。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承担,参训教师无需缴纳培训费。
四、工作安排
(一)单位推荐
学校根据各单位2020年度“种子教师”数量,分配参训教师名额,详见下表。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于10月29日前,将参训名单报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各单位应优先推荐2020年度“种子教师”参训。
表:各单位名额分配情况

(二)注册报名
11 月 2日前,各单位组织参训人员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网站“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参加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省级示范培训。系统操作流程请参照省高师中心网站公布的使用手册。
(三)报名审核
11 月 4 日前,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管理员完成参训人员信息审核工作,并从系统中导出报名表、加盖部门公章后上传到系统。
(四)组织培训
省高师中心通过各培训承办单位通知参训教师开展培训,并于 12 月 9 日前完成所有培训项目。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为期3天(24学时),以同步在线培训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要求选派参训人员,一经选派不能随意更改。且要提供有利条件确保教师学习时间,如因其他工作任务与培训冲突的,请各单位做好安排,确保培训期间,教师能够正常参加培训。
2.因各高校选派教师报到参训率、培训合格率将作为下一年度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参训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故培训期间,参训教师不得请假,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请假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请示,并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通过系统提交申请。
3.培训结束后,培训证书或学习证明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培训期间撰写的心得体会、论文等材料交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教师发展中心将适时组织参培教师在一定范围内举行学习成果交流。
联系人:于玲、罗莹,联系电话:8080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山东省高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0〕40号.pdf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