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7〕15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且指导期满的指导教师。
二、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考核内容
主要从基本情况、计划制定、计划执行、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管理办法》中考核标准。
(二)考核程序
1.指导教师将《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成立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指导教师进行考核,给出考核意见(优秀:合格=7:3),并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成绩汇总表》。
3.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结合培养过程情况和单位考核情况对指导教师做出综合考核评价,送人事处作为发放指导教师津贴的依据。
三、具体要求
1.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我校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结合评估,精心组织,严格考核。
2.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手册》、《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成绩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于9月28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3.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期间过程资料及考核过程资料,作为备查材料,由各教学单位专门建档,做好存档工作。
附件: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青年教师导师制考核成绩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9月24日